被迫参与犯罪的人,在法律里被叫做胁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会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要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胁从犯,主要看他是不是受到了别人的胁迫。并且这种胁迫让他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只是没办法才参与。胁迫得严重到能让他心里害怕,难以拒绝去犯罪才行。
在实际判罚时,要考虑很多因素。要是被胁迫的人在犯罪里作用不大,情节比较轻,通常会免除处罚。就像有人被胁迫去盗窃,只负责望风,还没拿到财物,这种情况就很可能免罚。要是被胁迫的人在犯罪里有点作用,情节相对重一些,但因为是被胁迫的,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处罚。
但要是一开始被胁迫参与犯罪,后来在犯罪过程中,从消极变成积极主动去犯罪了,那就不能算胁从犯了,会按照他实际的犯罪行为和在犯罪里的作用来定罪处罚。大家要注意,受到胁迫时一定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