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关心犯罪后怎样算投案自首,其实判断是否构成投案自首,得从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两方面来看。
先说自动投案。一般来说,在犯罪事实或嫌疑人没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虽被发现但嫌疑人还没被讯问、没被采取强制措施、没被群众扭送时,主动去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投案,就算自动投案。像有些情况,罪行还没被司法机关发觉,只是因为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就主动交代罪行;或者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时主动投案;还有经查实确实准备去投案,在途中被捕获的,也都算自动投案。另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把嫌疑人送去投案,同样视为自动投案。
再说如实供述罪行,指的是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如果犯了多个罪,只如实供述部分犯罪,那只有这部分算自首。在共同犯罪中,嫌疑人除了交代自己的罪行,还得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要供述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认定为自首。
满足这两方面条件就算投案自首,依法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的,还能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