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配中过错方的财产分配有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能得到一定照顾。
要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但法律没明确规定过错方具体少分多少财产。法院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财产分配比例,像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的伤害、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经济状况等。
举个例子,如果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很严重,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很大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法院可能会让无过错方多拿财产,原本该平分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能拿到超过一半的份额。要是过错情节比较轻,财产分配的倾斜就没那么大。
所以,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上会向无过错方倾斜,具体怎么分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