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产在客户离婚时的处理,分多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办按揭,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达不成协议,法院可判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并按揭,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会考虑房产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还有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付首付,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没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客户遇到离婚时按揭房产处理问题,建议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