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一套明确的程序。
先说说申请阶段。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得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是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没问题,就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那就不会受理。
再讲讲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可以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相关材料存档。而且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内容。审查通过后,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