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怀疑发生了医疗事故,可以按下面这些步骤来鉴定。
医患双方能一起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要是患者一方想单独申请鉴定,能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移交给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般来说,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要是涉及死亡或疑难病例,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申请鉴定时得提交相关材料。患者要提供病历资料、本人身份证明等,医疗机构则要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像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医学会受理鉴定申请后,会抽取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组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在鉴定过程中,医患双方要按要求陈述意见和理由,还要回答专家的提问。最后,专家组会根据鉴定情况给出鉴定结论。要是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满意,能在收到结论那天起的规定时间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