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遇到有房贷的共同房产,处理起来得讲究法律门道。
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房屋归谁、剩下的房贷谁来还,还有怎么给另一方补偿。比如,两人约定房子归其中一方,那这一方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同时给另一方一定的房屋折价款。折价款给多少,得看看房子现在值多少钱、已经还了多少贷款、还剩多少贷款这些情况。
要是协商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要是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法院一般不会直接说房子归谁,而是先让当事人使用。等拿到房产证后,要是还有争议,就可以再去法院起诉。
要是房子已经有房产证了,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子是怎么来的、双方出了多少钱、结婚时间有多长等情况来判决。要是一方想要房子,就得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算法一般是,用房子现在的价值减去还没还的贷款本金,然后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法院定的比例来分。
这里要特别注意,就算离婚的时候对房子和房贷有了约定,这个约定对银行可不管用。要是有一方不按约定还贷款,银行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协商的时候,最好把约定写得清楚明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遇到复杂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忙出出主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