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公司不能强行阻止员工离职。
2、要是员工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跟公司说一声,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也能解除合同。通知完公司之后,不需要公司批准,到时间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
3、要是公司用拒绝办离职手续、扣工资、不开离职证明这些办法阻止员工离职,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说公司扣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把工资给员工;要是公司超过时间还不给,就得给员工额外的赔偿。要是公司拒绝开离职证明,给员工造成了损失,公司要进行赔偿。
4、如果公司有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给员工交社保这些情况,员工不用提前跟公司说,马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要留好提前通知公司离职的证据,像书面辞职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这样以后维权的时候就有依据了。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劳动法规的持续完善,劳动者在面对劳动纠纷时会有更多的途径和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企业也会更加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