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阶段,想要获得过错赔偿,得符合下面这些条件。
首先是法定过错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过错方要有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类重大过错行为。这些行为完全违背了婚姻里相互忠实、尊重的义务。
其次得有损害事实。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行为受到了损害,这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像因为家庭暴力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财产损失,就是物质损害;而过错方的行为让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心理受创,这就是精神损害。
再者,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和无过错方的损害之间得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是由过错方的法定过错行为直接造成的。
最后,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来请求过错赔偿。在婚姻还存续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不提出离婚,只是单独要求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不过要是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的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那可以在离婚后再起诉;要是一审时被告没提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提出来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