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是有起诉财产保全的权利的,财产保全有诉前和诉讼这两种类型。
要是女方察觉到对方有转移、隐藏、变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等举动,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让女方遭受其他损失,在起诉前且情况紧急时,女方能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打个比方,男方偷偷把房子卖了,女方发现后情况紧急,就可以申请。不过女方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就会驳回申请。而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天内,女方得去打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官司,不然保全就会被解除。
要是女方已经起诉了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子,在案件审理的时候,为了保证以后的判决能执行,或者防止财产受损,女方可以向审理案件的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这时候法院可能会让女方提供担保,如果女方不提供,法院也会驳回申请。
法律建议:女方在发现对方有财产方面的异常行为时,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买卖合同等。申请财产保全时,一定要准备好担保,可以是现金、房产等。同时,要注意时间节点,特别是诉前财产保全后的三十天内要及时起诉,避免保全被解除。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