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准离,之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这一规定给婚姻关系设置了缓冲和观察期,考量再次起诉离婚时夫妻感情状况。
实际诉讼里,主张离婚一方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确实分居满一年。证据形式有很多,像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只要能有效举证,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诉求。
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满一年后再起诉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