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三十七天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过程最长三十七天,这是公安提请批捕和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总和。
要是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释放被拘留人,这种情况下不会进入后续审判程序,也就不会被判刑。
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会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判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判刑。即便进入审判程序,也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判,要是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法院可能判决无罪。
由此可见,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阶段,是否判刑需经过完整司法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最终判决。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也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