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辞退不满六个月的孕妇,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孕妇遇到这种情况,可这样维护权益。先和用人单位协商,指出其辞退行为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按原待遇支付工资到哺乳期结束,或者让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要是协商不成,孕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劳动合同、辞退通知等证据材料。如果孕妇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