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在特定情况下能拿到双份。在咱们国家,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劳动者既能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而民事损害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两者的请求权基础不一样。
举个例子,职工在上班路上因为第三人的交通事故受了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职工一方面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那里拿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这些。另一方面,职工还能以侵权为理由,让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但要注意,有些项目不能重复赔偿。比如医疗费这种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般遵循“填平原则”,就是不能因为赔偿反而获利,从一方拿到赔偿后,就不能再从另一方重复获得。而像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具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项目,就可以分别从工伤保险和侵权赔偿里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