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裁员,劳动合同被终止了,用人单位得按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裁员没按法定程序来,那就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定程序包括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然后把裁减人员的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维权的时候,劳动者得收集一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这些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