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保险公司不一定非要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勘查事故现场、开展调查,结合相关检验和鉴定结果,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以及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后所出具的文书。它是由交管部门制作的,主要依据事故调查情况,不需要保险公司参与也能完成。
2、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只要事故双方当事人在认定书上签字就行。保险公司既不是认定书的制作方,也不是责任承担主体,所以没必要一定到场签字。
3、不过,有些时候保险公司人员可能会去。要是遇到重大事故,而且车辆买了相关保险,保险公司为了搞清楚事故详情,确定理赔的范围和金额,会主动派人到现场或者参与责任认定过程。但这不是强制要求,去不去由保险公司自己决定。
4、保险公司不是签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要有的参与方,当事人和交管部门签署认定书不受保险公司是否到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