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名下共有房产时,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
要是夫妻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那分割方式就灵活多样。他们可以商量好让一方拿走房子,同时给另一方合适的经济补偿;也能把房子卖了,然后分割卖房子得到的钱。这种通过协商达成的分割结果,只要双方认可,就具有一定效力。
但要是双方谈不拢,就得让法院来依法判决。婚后买的房子,一般会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是平均分割。不过,法院也会多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变卖、损坏或者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那在分房子时,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给他。
对于那种一方在结婚前付了首付,结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情况,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付首付的人。不过,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相应增值的部分,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要是房子的事还牵扯到父母出资,那就更麻烦了。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房,要是没明确说只给自家孩子,那就会当成是给夫妻两人的,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明确说了只给一方,那这房子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建议:夫妻在处理房产分割时,能协商就尽量协商解决,避免伤了和气还耗费时间精力。如果协商不成要走法律程序,一定要保存好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