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被辞退,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愿意维持甚至提高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公司原本给员工每月5000元工资,合同到期后提出涨到5500元续签,员工却不想干了,那公司就不用给补偿。
但要是用人单位不想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导致劳动者不同意,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比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正常合同终止,单位要给3×5000=15000元的经济补偿;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就得给15000×2=30000元的赔偿金。
如果遇到合同到期被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好好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成,也别着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