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没和本公司签,得看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劳动者本来想和本公司建立劳务关系,结果签合同的却是其他公司,这很可能存在欺诈情况。简单说,就是有人使坏,让劳动者做了违背自己想法的事。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另一方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那被欺骗的一方能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把这个合同撤销掉。劳动者可以把和公司的沟通记录、工作安排这些东西收集起来,当作证据,证明自己本来该和本公司签合同。之后就走法律程序,撤销这个合同,再让本公司和自己签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
要是是公司安排劳动者和其他公司签合同,那公司可能是想逃避法律责任。像在工伤、社保这些方面,劳动者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损害。这时候,劳动者可以先和本公司商量,让公司承担该负的责任。要是商量没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让相关部门确认自己和本公司存在实际的劳务关系,让本公司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劳动者碰到这种事,得赶紧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自己拿不准,找个专业律师帮忙也是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