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再婚,并不一定会让离婚协议里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发生改变。离婚协议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变更抚养权,得符合法定的情形才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出现下面这些情况,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法院是会支持的。比如和孩子一起生活的那一方得了严重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孩子;又或者这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好的影响;要是孩子已经八周岁以上,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有抚养能力;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一方再婚本身并不在上述法定变更情形里。不过要是再婚之后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状况,像再婚配偶虐待、歧视孩子,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这件事达成一致,也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然后去做公证。所以说,一方再婚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得结合具体情况,看看是不是符合变更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