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财产的分配得按照不同的财产类型来处理。
军人因为受伤、死亡获得的保险金,还有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这些,都算是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些财产直接归军人一方。
2、发放给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这类一次性费用,计算方法有点复杂。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的年数乘以年平均值,得出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说的年平均值,就是把军人拿到手的这些费用总额,按照特定年限平均划分得到的数额。这个特定年限是人均寿命减去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但实际情况不同也会有变化。要是夫妻两人能商量好财产怎么分,那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偏向子女、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一方来判决。
4、碰到军队经济适用房、军产房这类特殊的房产,得按照军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来处理。在军婚离婚财产分配这件事上,既得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忽视配偶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