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欠了你钱,然后突然转让了,这种情况你是可以起诉的。
从法律上来说,饭店欠你钱,这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饭店作为欠债的一方,有还钱的义务。就算饭店转让出去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不会让原来的债权债务变得不合法、无效。要是饭店只是转让了经营权,原来的饭店主体还在,那你可以直接把这家饭店告上法庭,要求它还钱。
要是饭店转让涉及到主体变更,像把原来的饭店注销了,又重新开了个新的经营主体。只要你能证明新主体承接了原饭店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新接手的人拿走了原饭店的主要资产,还接着在那经营,你就可以要求新接手的人在接收资产的范围内承担还钱责任。
起诉之前,你得准备好能证明饭店欠款的证据,像饭店写的欠条、消费记录、签的合同这些。然后,你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就是饭店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让法院判决对方还钱。要是你胜诉了,可对方还是不还钱,你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