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是能请求损害赔偿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下面来看看具体情形和赔偿规定。
法定情形有五种。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二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按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生活。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的谩骂、恐吓等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就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子判断。
赔偿规定方面,赔偿主体是无过错方向过错方请求赔偿。赔偿范围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是过错方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补偿。请求时间分情况,无过错方是原告时,要在离婚诉讼同时提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是被告且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大家遇到类似情况,要清楚这些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