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办贷款,通常得两人都到场。在婚姻期间买的房,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银行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办贷款,是为了保证贷款合同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从法律上讲,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银行让双方签字,是为确认双方都知道且同意贷款,防止日后产生纠纷。要是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贷款,可能会引发夫妻间和与银行的矛盾。
要是夫妻一方实在没法到场,可办授权委托公证。被委托的人拿着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就能替没到场的一方办贷款手续。但不同银行对授权委托的要求不一样,有的银行可能规定只能配偶当受托人,有的对委托事项和权限规定更细。
所以,打算办贷款的夫妻,最好提前和贷款银行沟通,了解具体要求,按银行指引办手续,这样才能保证贷款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