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这种事儿,咱们得结合好多方面来处理。从法律这方面讲,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的,那这房子就属于人家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时候另一方要是想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字,在法律上可没啥直接的依据支持。但要是房子是结婚之后买的,不管房本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对方拿不加名就离婚来威胁,咱可以先跟对方心平气和地聊聊,弄清楚对方为啥非要加名。要是对方只是想图个心里踏实,那咱可以考虑签个婚内财产协议,把双方对房子的权益写明白,不一定非得在房本上加名。
要是商量来商量去也没个结果,对方还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分割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一般还是归个人。婚后的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偏向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过错的一方。
另外,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想加名还得经过贷款银行同意才行。因为贷款没还完的时候,银行对房子有抵押权,加名可能会影响银行实现抵押权。
给大家提个建议,遇到这种事先别着急上火,跟对方好好沟通。要是实在谈不拢,就找专业律师咨询咨询,让律师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和婚姻状况,帮咱们想个合适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