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分居但还没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是有法律规定的。在婚姻持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两人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分居期间,各自赚的钱通常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分居并不等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只要婚姻还在,双方的收入等财产原则上都算共同财产。
要是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就可以按协议来分割。不过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要是双方没办法达成协议,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另外,要是一方在分居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分割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