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检察院超六个半月,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审查起诉阶段,正常情况下审查期限是一个月,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能延长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天内就得做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到十五天。要是有补充侦查的情况,最多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算。
要是超了六个半月,得看看是不是有多次补充侦查、重大复杂案件延长审查期限、改变管辖等让期限合法延长的情况。要是有,那就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要是不存在这些合法延长的情况,就属于超期办案了。这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让检察院尽快做决定。也能向该检察院的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检察院申诉,要求纠正和处理超期办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