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后却没有可执行财产,债权人可以这样处理。
首先,看看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要是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这些情况,债权人能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把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其次,如果公司已经符合破产的条件,却不申请破产,那债权人能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全面清理资产和债务。要是发现股东有没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管理人会让股东把没交的出资补上,这样就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另外,要审查公司和股东之间有没有人格混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公司和股东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界限不清,导致公司没办法独立承担责任。要是存在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要是公司在执行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资产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把被转移的财产追回来还债。同时,还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