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耕地被占用,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统一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该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是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时,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而且,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耕地时,除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同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要是被征地农民想知道一亩耕地被占用的具体补偿标准,建议查询当地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也可以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这样能获取准确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