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离职,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咋算呢?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有两个选择。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要是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
员工被迫离职要维权,得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像书面通知、聊天记录、录音这些材料都得留好,之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