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劳动者自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有这些情况,劳动者主动离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一是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是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五是因《劳动合同法》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六是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可收集好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