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判断合同解除或无效诉讼与返还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起诉,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里规定的重复起诉条件来定。
重复起诉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前后两个诉讼的当事人一样;二是诉讼标的相同;三是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要是先提起合同解除或无效之诉,接着又提起返还之诉,要是这两个诉讼的当事人是同一批人,但诉讼标的和请求不同,那就一般不构成重复起诉。比如合同解除或无效之诉,它的诉讼标的是合同的效力状态,诉讼请求是确认合同解除或无效;而返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因为合同产生的财产返还关系,诉讼请求是让对方返还财产。
但要是在合同解除或无效之诉里,当事人已经提出了返还财产的请求,法院也进行了审理和裁判,之后又以相同当事人和事实再次提起返还之诉,那就可能构成重复起诉。
给大家提个实用法律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仔细分析前后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在提起诉讼前,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看看是否构成重复起诉,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总之,不能简单认定合同解除或无效诉讼与返还诉讼就是重复起诉,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