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安置房房产证的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要是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拆迁所得,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
若安置房是婚后获得,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双方先协商,能达成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夫妻双方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判决。像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婚后安置,另一方对房屋取得有一定贡献,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另一方权益。
如果安置房是按人口分配,夫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都有份额,离婚时要先析出夫妻双方的份额,再对夫妻份额进行分割。
若安置房还没取得房产证,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等取得房产证后,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