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的法定权利,不过行使探视权要按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来。要是有一方借着探视权把孩子带走却不送回来,有下面这些解决办法。
先试试双方协商沟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心平气和地跟对方聊聊,提醒对方遵守探视权行使的约定或者判决,让对方按时把孩子送回来。
要是协商没用,还能找第三方调解。像孩子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可以请求他们介入。让调解人员从中协调,促使对方把孩子送回来,也可以就之后的探视问题重新达成一致。
要是调解也解决不了问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那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也可能罚款、拘留,以此来保障判决得到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强制执行针对的是那些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和单位,可不是孩子。生活中,很多人会误以为法院能直接对孩子强制执行,这其实是个常见误区,一定要清楚法律规定的执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