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中标无效纠纷,是因招标投标活动引发的纠纷,确定这类纠纷的管辖法院要依据法律规定来。
按照《民事诉讼法》,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的,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在招标投标活动里,招标公告相当于邀请别人来投标,投标文件是正式提出合作意向,中标通知书则表示同意合作,这样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所以,通常情况下,确认中标无效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
不过,如果招标投标针对的是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就不一样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专门管辖。所以这种确认中标无效纠纷,得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来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纠纷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提前选好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这个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要按照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要是双方有有效的管辖协议,就按协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