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患病的朋友可能会担心在医疗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就算在医疗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双方就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事情谈妥就行。
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那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这时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也能解除合同,但这不属于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
所以,医疗期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问题,但得按照法定程序来,该给的补偿一分都不能少。要是碰上相关问题没把握处理,可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