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完毕后,没申报的债权一般按下面几种情况处理。
要是破产财产已经全分完,破产程序也终结了,没申报的债权就不能从已分配的破产财产里拿到清偿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结束后,债权人不能再找管理人和债务人主张权利了。
但是,如果破产程序是因为债务人没财产可分所以终结的,从破产程序终结那天起两年内,要是发现有依法该追回的财产,或者债务人还有其他该供分配的财产,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不过,债权人没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的,就不能再要求参与追加分配了。
另外,要是破产企业是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自己进行清算的,因为清算程序不规范,使得债权人没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让清算组成员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我得提醒大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债权人一定要及时申报债权,不然没申报的话,权益可能就会受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