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方想离,另一方不肯离的情况,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下面讲讲具体步骤。
第一步是准备诉讼材料。得写一份民事起诉状,里面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提出自己希望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这些诉求,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同时要收集证据,像结婚证、身份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分居协议或家暴报警记录、房产证和车辆行驶证等财产证明,以及子女出生证明都要准备好。
第二步确定管辖法院。大多数时候,离婚诉讼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去经常居住地法院。
第三步是去法院立案。把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还会通知原告交诉讼费。
立案之后,法院会把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还会安排开庭时间,原被告会收到传票。
到了开庭的时候,双方都要按要求参加,完成陈述、举证、质证、辩论这些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东西,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破裂了,然后决定是否准许离婚。要是一审没判离,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