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拆迁补偿金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且遵循法定程序。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补偿不能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当天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价值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会考虑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
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还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
确定补偿金额有严格程序。被征收人若对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要是被征收人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可与征收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