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这件大事上,没出钱也可能成为房子的产权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子这类不动产的产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要经过合法登记,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在房屋产权登记的时候,把没出钱的人登记成了产权人,那从法律上讲,这个人就是合法的产权人,能享受相应的物权权益。这是因为产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作用,对外能证明登记的人就是房子的主人。
在实际生活中,没出钱却成为产权人的情况有不少。比如赠与,要是出钱买房的人明确表示把房子的部分或者全部产权送给没出钱的人,并且完成了产权登记,那没出钱的人就成了产权人。还有继承,如果房子是通过继承得到的,就算继承人没为买房出过钱,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规定,也能成为产权人。另外,在夫妻关系中,就算一方没出钱,由于婚姻关系,房子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出钱的一方也有产权份额。
但是,如果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实际出钱的人和登记的产权人有约定,实际出资人可以去主张房子的实际产权。不过,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这件事,还有自己的出资情况。要是证据不充分,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大家在涉及房屋产权的事情上,不管是赠与、继承,还是借名买房,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