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要是没遵守竞业限制,下家单位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下家单位明明知道这员工有竞业限制的义务,还故意把他招进来,那就构成共同侵权了,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时候,原来的单位可以要求下家单位和违约的员工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因为员工违约给原单位带来的损失。举个例子,原单位因为商业秘密被泄露,业务量下滑、利润减少,这些损失下家单位可能就得和违约员工一块赔。
2、要是下家单位不知道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属于善意的一方,一般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要是员工在工作里用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东西,而且下家单位知道后没采取合理措施,像没停用相关信息、没辞退这名员工,那下家单位可能就得对扩大的那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3、原单位要是想让下家单位担责,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下家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还有下家单位的行为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竞业限制纠纷可能会越来越多。未来对于下家单位是否担责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更加细化和明确,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