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劳动合同不得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状况出现重大改变,让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这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几种常见情形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像不可抗力因素,比如地震、洪水这类自然灾害,或者爆发战争,这些情况谁都预料不到,也没办法避免和克服,会极大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原劳动合同自然就没法履行了。企业迁移也是一种,要是企业因为战略规划调整,或者土地被征收等原因,要整体搬到别的地方,工作地点变了不少,如果劳动者没办法继续在新地点履行原合同,这就算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企业资产转移,当企业进行资产转让、并购重组时,经营方向、组织架构等会大幅调整,原来合同履行的基础也就变了。另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重大调整,让企业经营受限,原劳动合同也就不能按约定执行了。
当出现这些情况的时候,用人单位得先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要是商量不拢,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还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是遇到这种事,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维护好自身利益。用人单位也得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