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费用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来交,具体标准如下:
如果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要是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但在10万元以内,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1%交纳。财产数额超过1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不过,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两个例子。实际保全财产数额是5000元时,其中1000元交30元,超出的4000元按1%计算是40元,一共要交70元。如果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为20万元,1000元交30元,1000元到10万元间的99000元按1%交是990元,超过10万元的10万元部分按0.5%交是500元,总共要交1520元。
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要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然法院会解除保全。另外,申请诉前保全一般要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