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不算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时不小心滑倒受伤,通常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滑倒大多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本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所以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滑倒受伤是因为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第三方的过错,像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并且有足够的证据,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认定为工伤。这种时候,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然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很多人会误以为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受伤就都能算工伤,其实不是这样。大家在遇到这类情况时,要先弄清楚是不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