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交易里,不少人会把以人民币作价转让股权和实缴出资混为一谈,其实二者不是一回事,通常不能直接把股权转让作价当成实缴出资。
实缴出资是股东按公司章程,往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而股权转让是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给他人。
要是原股东没实缴出资就转让股权,受让方用人民币付了股权转让款,这笔钱是给转让方的,不算向公司实缴出资,不能认定为对公司的实缴。不过,要是转让方、受让方和公司签了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受让方付的股权转让款直接作为其对公司的实缴出资,而且公司也做了相应财务处理和工商登记变更,这种情况就能视为实缴。
如果转让方已经完成实缴出资,受让方付了价款拿到股权,就不用针对这部分出资再重复实缴了。
所以,单纯的股权转让作价一般不能直接算实缴,要依据具体情况,走合法程序、有明确约定,才能确定能不能认定为实缴。要是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