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涉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得按相关法律来,主要有这几种方式。
协议管辖是一种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像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被告住所地等都行。不过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要是当事人没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就适用法定管辖。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要是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住所,并且合同在我国签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扣押财产,或设有代表机构,那合同签订地、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能管。
此外还有专属管辖。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由此产生纠纷诉讼的,由我国法院管辖。
确定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优先看当事人有无协议管辖;如果没有协议,就按法定管辖规则处理;同时,要遵循专属管辖规定。当事人遇到纠纷,要先了解这些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