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时,侵权赔偿数额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按如下顺序确定:
1. 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可根据权利人因侵权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
2. 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就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该利益可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若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就按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3. 要是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就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4. 若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遇到商标被侵权的情况,权利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销售数据、财务报表等,以便准确确定赔偿数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