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申请人在仲裁时不应诉,会带来一系列麻烦。在仲裁程序上,仲裁庭有权进行缺席裁决。简单来说,就是被申请人没正当理由不出席仲裁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仲裁庭照样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这么一来,被申请人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在仲裁庭审上陈述观点、参与辩论,以及进行举证和质证的权利。仲裁庭只能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说法来审理和判断案件。
2、从实体权益方面讲,被申请人很可能会面临不利的裁决结果。因为他们没出庭为自己辩解,仲裁庭只能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提出的主张来做认定。要是申请人的证据充足,仲裁庭就有可能支持申请人的全部或者部分仲裁请求。这样被申请人可能就得掏钱或者履行其他义务。比如在合同纠纷仲裁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要是被申请人不应诉,仲裁庭就可能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据,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缺席裁决一旦作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是被申请人不按照裁决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强迫他们履行义务。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后,最好积极应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