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自己摔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二是特定的事故类型。自己摔跤通常不属于规定的事故类型,也没有第三方导致责任划分,所以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但要是在单位区域内,从单位大门到工作岗位的合理路线上,因单位地面湿滑等安全隐患导致摔跤受伤,可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申请工伤认定。
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等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提供相应材料,最后由该部门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