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经过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这时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没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还是干不好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才要给的,金额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员工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解除合同,这不算违法解除,所以不用给赔偿金,给经济补偿就行。
这里要提醒用人单位,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已经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岗位。要是没有这些证据,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那就得支付赔偿金了。